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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12-11 浏览次数:1365次
永康打黑揪出“保护伞”
关键字:打黑
2010-12-11 01:31:50 来源: 现代金报(宁波)
金报讯(通讯员 检宣 记者 徐超)昨日记者获悉,永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吕军伟徇私枉法、受贿案,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吕军伟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吕军伟,男,47岁,永康人,永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2006年,吕军伟任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专案负责办理陈方等人寻衅滋事一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吕军伟明知未到案的徐征勇亦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但碍于与徐征勇的交情,示意办案人员将处理徐振勇的问题“放一放”,未对徐征勇采取任何的侦查措施,从而使得徐征勇一直逍遥法外。
之后数年,徐征勇继续实施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破坏选举罪等一系列犯罪,该团伙后被公安部挂牌督办。2008年11月14日,徐征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0年5月7日,徐征勇因数罪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吕军伟充当幕后保护伞的事才浮出水面。
2009年12月,吕军伟被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整整一年时间,被告人吕军伟徇私枉法、受贿的事实才全部查清。另查明,吕军伟在任职期间还收受其他案件当事人的贿赂杭州大厦购物卡10张(价值人民币1万元),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