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7日 10:55 来源:中国金融网
为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维护持卡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对银行卡支付信心,根据省分行《关于落实总行《转发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营业部积极安排部署,多措并举有效惩治信用卡虚假申请、信用卡诈骗、信用卡套现等犯罪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开展打击专项行动
按照省分行工作要求,营业部成立了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持卡人、特约商户、业务工单、营销网点、透支催收、异常交易监控等各渠道、各环节的举报、投诉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
二、结合实际工作,明确本部重点工作和具体行动
为配合公安机关、监管机构,抓住有利时机,快速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宣传活动,营业部通过采取多种渠道如:资料发放、海报张贴、现场咨询等形式,因地制宜地集中开展安全用卡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我国银行卡产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持卡人的安全用卡教育。同时,营业部抓住此次专项打击行动的有利时机,与太原市公安部门建立联合催收体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对银行卡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发挥整体作战能力,为下一步联合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打好基础。
三、规范信用卡发卡行为
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信用卡帐户实名制度,防止因匿名、假名导致虚假帐户的开立,通过“亲访亲签”制度,确保本人申请、本人签名;认真按照发卡政策,审慎初始授信额度,合理确定个人综合授信额度;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主卡信用卡”的规定,严禁违规代办卡片启用业务。
四、加强交易监测和用卡管理
银行卡业务部要坚持异常交易监控制度,结合业务发展增加异常交易监控内容,扩大异常交易监控范围,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各类风险;对总、分行下达的调查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答复;信用卡风险实时监控系统柜员对系统中的调查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异常用卡风险记录的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履行信用卡业务反洗钱规定,加强对信用卡大额和可疑交易检测报告制度。
五、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
要求各支行认真执行现场调查和分级审批制度,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通过签订特约商户受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特约商户受理行为和POS等机具管理;加强对商户异常交易监控,对商户的违规受理、违规行为采取批评、警告、取消受理资格和收回POS机具等措施规范收单市场,按照法律要求对商户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保证收单市场健康发展。
六、加强自助服务设备安全防护
为保证客户用卡环境安全,营业部保卫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信息科技部、集中监控中心要定期对各类网银自助服务机、ATM、自助终端等自助服务设备进行巡检,避免非我行授权设备接入,做好日常使用管理,特别是要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监控摄像头及后端硬盘录像设备稳定运行。
七、打击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有效压降信用不良占比
抓住这次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公安厅、人民银行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作战的功能,做好我行信用卡不良透支和已核销透支压降和清收工作。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制定不良透支清收转化措施,切实做好欠款扣收等相关工作,提高我行信用卡资产管理质量。
八、总结经验,努力提高银行卡安全管理能力
对此次专项行动要及时进行全面系统地总结,积极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把实践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制度化,不断增强我行管控能力。为银行卡业务的持续发展建立健康、安全的用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