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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12-08 浏览次数:1207次
威海一公司采购员一年半收了14万元“回扣”
关键字:商业贿赂
2010-12-08 09:18:13 来源:威海晚报
戚某是山东威海某公司负责原材料采购的工作人员。与该公司有商业往来的上海某公司对账时发现问题,怀疑戚某冒名支取货款,于是向警方报了案。高区公安分局调查发现,戚某不仅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货款,还收取其他公司大量“回扣”。12月3日,戚某因涉嫌商业贿赂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悉,这是威海高区今年以来破获的第一起商业贿赂案。
10月24日,上海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高区公安分局报案。该公司称,威海某公司此前与他们有业务往来,他们公司在与威海某公司核对账目时,发现一笔2万元的货款有“猫腻”,怀疑有人假冒他们之名,从威海某公司财务部门支取了一笔货款。两家公司发现此情况后,迅速开展了内部自查,很快将疑点集中在威海某公司的采购人员戚某身上。
高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当即立案侦查,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外围调查,他们发现戚某不仅涉嫌这起职务侵占案,而且还私下收取其他供货商大量“好处费”。11月3日,戚某被抓获。
面对警方出示的大量证据,戚某难以抵赖,对自己冒用其他公司名义非法侵占本单位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自2008年8月至2010年2月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自身担任采购员的机会,先后收取供货商“回扣”14万元,然后私自提高货物采购价格“回报”对方,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