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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10-12 浏览次数:1650次
贵州打掉一恶势力犯罪团伙 四被告获重刑
关键字:打黑
时间:2010-10-11 15:09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贵州10月11日电 近日,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右元、邹光碧、赵兴林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唐继刚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麻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右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邹光碧、赵兴林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唐继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0年1月28日,该县公安机关接相关人员报案后,迅速制定实施抓捕工作,当日就将黄右元、邹光碧、赵兴林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案由贵州省打黑办督办,是贵州省黔东南州打黑办确定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该县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以黄右元为首,邹光碧、赵兴林、唐继刚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无国法、气焰嚣张,自2010年1月8日至1月27日间大肆进行抢劫和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在20天时间内先后实施抢劫4次,其中入室抢劫两次,抢劫财物共计19905余元,敲诈勒索3次,敲诈金额192000元,强奸1次,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该县2009年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对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及时有效打击,充分体现了该县认真落实全国打黑除恶“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原则的决心和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