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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0-03-30 浏览次数:1817次
买卖公司对公账户?“跨境出海”洗钱?涉嫌犯罪!抓!
来源:枣庄网警巡查执法
公司对公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着重要作用。但是,有人却把它当成“生财”的工具进行买卖!近日,江南警方抓获5名买卖对公账户的犯罪嫌疑人。
3月17日,江南警方获得线索:称有一团伙在金华办理对公账户,为跨境杀猪盘洗钱提供重大帮助。接到线索后,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工作,并当日赴永康将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到案后,5人对线索所指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去年9月份,王某(男,26岁,黑龙江人)结识了朋友何某,得知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可提供给刘某某使用获得好处费。
为了牟利,王某等人先后到武义、磐安、婺城、永康、东阳注册了7家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到银行开通对公账户及U盾支付后,将其提供给刘某某使用,获利16000元左右。为表达谢意,王某给了团伙成员何某等人“好处费”。拿到钱的何某等人喜不自禁。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却不想警察找上了门。
目前,王某已被江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何某等4人被给予取保候审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买卖公司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是违法犯罪行为,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