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源: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2011-07-18 08:35
“胡松玉涉黑案”漏犯过堂
成员牛小建潜逃三年后归案 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罪在兰州中院受审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李洁)2008年,胡松玉涉黑团伙大部分成员相继领刑。时隔3年,潜逃多年的牛小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在兰州中院受审。7月14日庭审时,牛小建以一连串的“不知情,没分钱”为己开脱。庭审结束时,他还央求家人“带两条烟”。该案将定期宣判。
现年31岁的牛小建是甘谷县人。2005年,胡松玉案案犯傅强(已判刑)因私人恩怨,与劳某结下梁子。当年3月22日22时许,傅强和牛小建来到兰石厂劳某家中,将劳某一番暴揍后逃离。2005年9月,胡松玉和傅强密谋找李某要点医药费,因为早年间,胡松玉派两名“小弟”帮李某打架时受伤。一天晚上,在傅强带领下,牛小建、李磊、周仕海、尹层主(后三人已判刑)等人气势汹汹地来到李某家,勒索现金3500元。案发后,牛小建潜逃至2011年才落网。
当日庭审中,牛小建对检方第一起指控,坚称打人行为都是傅强所为,他仅踢了劳某一脚。而对检方敲诈勒索的指控,牛小建开始否认,后公诉人当庭出示牛小建在侦查机关审讯时陈述的“我听有钱给,就跟他们走了”的供词后,牛小建即对检方指控供认不讳,并要求法庭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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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松玉涉黑犯罪团伙案
胡松玉涉黑犯罪团伙案是2006年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大案。由于涉案成员多、作案起数多,被称为“2006年甘肃打黑除恶第一案”。据悉,此案在三级公安机关侦破阶段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其中的4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该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进行抢劫、敲诈勒索、非法讨债、收取保护费等有组织犯罪活动,该团伙中40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窝藏罪等多项罪名。
2008年,兰州中院一审以胡松玉、沈虎、傅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等数罪并罚,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14年;被告人田春生、柯敬武、李磊、王建庆、尹层主、马六十一、周仕海、王雅武、张国强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数罪并罚,决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7年8个月至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