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02日 17:04:54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10版
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多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监管之后,商务部11月23日就《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
据悉,央行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加强监管之后,各地均加强了对预付卡的管理。以上海为例,多家预付卡公司发卡量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据业内人士粗略估计预付卡销售量同比跌幅超过20%。
在业内人士看来,央行监管的加强,会大大影响单位客户的购卡量,造成预付卡发行量的下降。而监管措施中对单位客户影响最大的条款即为“购卡实名制”和“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000元(含)以上人民币应通过银行转账”两项。
此前,预付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逐渐沦为行贿受贿等现象的工具。因为过去大部分预付卡没有采用实名制,这就增加了对“返点”等商业贿赂行为或直接通过多用途预付卡行贿受贿的监管难度。“不可否认,很多单位客户购买预付卡是为了满足一些‘公关需求’,他们不愿让这部分资金走向有据可查。”从此角度看,央行出手整治多用途预付卡业务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反腐目的。
虽然发卡量有所下降,但商务部此次推出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是给预付卡公司带来了希望。“商务部的措施很务实、操作性强,更加符合对商业企业的管理要求。”一位业内人士评价。据该人士分析,在对发卡公司的资质上,商务部没有添加过多操作难度很高的限制条件,只是要求发卡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即可。
有预付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在实名制和银行转账方面,商务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与央行对多用途预付卡的要求完全相同,但商务部在其他资金监管上的措施操作性更强,不会打压单用途预付卡的正常购卡需求。有专家认为,和多用途预付卡相比,单用途预付卡由一家百货公司发售,且仅用于在该百货公司内消费,因此很难用于送礼行贿。合理规范单用途预付卡能减少购卡者的消费风险,从而促进购物卡消费,间接拉动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