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专家名录
唐朱昌
唐朱昌
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首任主任,复旦大学俄...
严立新
严立新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陆家嘴金...
陈浩然
陈浩然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刑法研究中心主任。...
何 萍
何 萍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荷...
李小杰
李小杰
安永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总监,曾任蚂蚁金服反洗钱总监,复旦大学...
周锦贤
周锦贤
周锦贤先生,香港人,广州暨南大学法律学士,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
童文俊
童文俊
高级经济师,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供职于中...
汤 俊
汤 俊
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安全学院教授。长期专注于反洗钱/反恐...
李 刚
李 刚
生辰:1977.7.26 籍贯:辽宁抚顺 民族:汉 党派:九三学社 职称:教授 研究...
祝亚雄
祝亚雄
祝亚雄,1974年生,浙江衢州人。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
顾卿华
顾卿华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现任安永管理咨询服务合伙...
张平
张平
工作履历:曾在国家审计署从事审计工作,是国家第一批政府审计师;曾在...
转发
上传时间: 2011-12-07      浏览次数:778次
离岸再保险公司热钱化 海外分保风险不容忽视
关键字:热钱

2011年12月07日 08:39     来源:中国保险报 

 

    近日,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旗下通用再保险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富兰克林·蒙特罗斯对华尔街和私募基金成立“一次性”再保险公司的做法提出了公开的批评。蒙特罗斯认为由私募基金成立的再保险公司具有明显的短期逐利倾向,甚至在设立之初就确定了3-5年的退出机制。这种短期承保能力与再保险长期的责任周期明显不匹配,而且“一次性”再保险公司也不太可能与保险公司实现长期合作。

 

再保险市场热钱化趋势明显

    国际市场的私募基金往往在巨灾发生后保险价格上升的时期,通过成立离岸再保险公司或特殊交易工具(如sidecar)等方式快速进入再保险市场,待价格走软后又快速退出,利用市场波动投机套利。为了规避严格的金融和税收监管,离岸再保险公司通常选择在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地设立。通过巨额的临时性资本注入,加上一系列的财务运作,这些开业时间很短甚至没有经营实践的再保险公司就能获得比较好的国际评级,从而顺利进入国际再保险市场。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几乎每一次保险市场发生重大损失后都会出现“一次性”再保险公司成立的高潮,包括1993年的“安德鲁”飓风、2011年的“9·11”事件以及2005年的“卡特里娜”飓风。根据美国再保险协会的统计,在2005年飓风发生后的短时期内,仅北美再保险市场就有超过100亿美元的资本流入,其中73亿美元用于百慕大成立了新的再保险公司,还有36亿美元用于建立特殊再保险工具。与之相比,在飓风发生前的12个月内则根本没有新资本流入。

    这种热钱化的投资方式在近十年来表现得越发明显,大量资本进入保险业并通过离岸再保险公司投向新兴市场。2001年仅百慕大地区就有超过130亿美元的新增资本进入再保险业,此后逐年增加。目前,仅在百慕大地区注册的再保险公司就超过了1400家。

 

中国海外分保风险不可忽视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国际资本进入中国保险市场意愿非常强烈。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超过200家离岸再保险公司参与了中国市场的业务,再保险已经成为金融业中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领域,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国际市场风险向国内传导的压力。

    一是加剧市场波动。热钱化的供给会扭曲供求关系,在对市场预期向好时资本快速进入,引发结构性的供给过剩和市场过热;当预期不好时又快速撤离,导致承保能力供给不足。

    二是短期谋利与再保险业长期经营的矛盾突出。离岸再保险公司的税收和监管成本非常低,常常以低价竞争,使得市场价格偏离长期均衡价格,当出现波动时又抽身而退,牺牲市场长期稳定为代价实现其短期逐利。对于向市场提供长期支持的本土再保险公司而言形成了不公平竞争,甚至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三是系统性风险隐患巨大。目前每年有数百亿的国内再保险保费直接流向海外市场,与之对应的是高达数万亿元的承保责任。国际再保险市场波动频繁,每次都会出现再保险公司破产、赔付责任难以履行、供给急剧下降等破坏性后果。一旦海外市场出现问题,将导致国内巨额的风险敞口难以控制,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

    中国保险市场尚属于初级阶段,中资财产保险公司数量虽然已近40家,但经营国内业务超过十年的还不到十家,大部分公司的经营时间都很短,对于行业周期波动和国际市场风险并没有深刻的理解。在再保险的安排上往往关注短期成本,忽视了对合作伙伴的选择。对于远在千里之外的离岸再保险公司,仅凭信用评级并不能全面判断其经营状况,更谈不上合作的长期性。由于是在全球市场逐利,离岸再保险公司对局部市场承保能力的提供不可能是持续的。国内保险公司大多处于发展的初期,如果缺乏稳定的承保能力支持,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将受到严重冲击。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已经有所显现,由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流动性不足,热钱迅速撤离,仅百慕大地区就流出了近80亿美元。海外再保险公司也收缩对中国市场的供给,几乎所有国内保险公司的海外分保都出现了问题。

 

加强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即使是市场化高度发达的美国也对离岸再保险公司提出了质疑,并倾向于加大监管力度。2008年奥巴马就提出要向私募基金和离岸保险公司加税,以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公平的市场环境。2009年,美国的国会议员进一步指出离岸再保险公司的税负低于美国本土,造成不公平竞争,并向国会提交正式议案要求增加非美国本土再保险公司的税率。

    我国目前的监管政策虽然在《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再保险接受人的信用评级不得低于BBB,但这一规定针对的是分出公司,对于境外再保险公司则没有明确要求。离岸再保险公司几乎可以在无准入条件、无地域限制、无业务限制、无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约束的情况下参与中国业务。这与对境内公司在业务、财务和管理等方面接受严格监管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应该对离岸再保险公司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国内保险公司也应该进一步认识到持续的再保险支持对于自身经营稳定的重要性,理性选择可信赖的长期合作伙伴,而不是追逐短期利益的市场套利者。如果过度依赖离岸再保险市场,无论是行业经营主体,还是国家金融安全,都可能面临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