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jsen.com 2010-10-12 11:21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 今后,存在行贿行为的药企或个人,2年内不得参加集中采购申请。日前,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宁德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再部署。
根据通知,凡宁德药品购销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公布。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今后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2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
近年来,宁德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是,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依旧存在,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卫生行业形象,影响十分恶劣。
这些商业贿赂行为包括: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等。
因此,今后宁德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拓宽案件信息与举报渠道,对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将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并坚持对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汇总剖析,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