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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1-01-19 浏览次数:1047次
清城区召开打黑除恶公判大会
关键字:打黑
2011-01-18 09:24 来源:中国网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赵强 通讯员/城法研)依法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王某军有期徒刑13年,判处该组织的骨干分子宋某传、朱某强有期徒刑10年……日前,清城区政法委联合清城区法院在清城区石角二中举办了打黑除恶公开宣判大会,数千名群众、学生从四面八方赶到石角镇二中,见证了在清城区石角地区为非作歹近一年之久的黑社会组织王某军等人及恶势力人员黄安等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了解,罪犯王某军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于2009年3月起,纠合罪犯宋某传、朱某强、王某平、梁某平等人(均另案处理),逐渐形成以王某军为首,罪犯宋某传、朱某强为骨干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自2009年3月起在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内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曾故意打砸发廊、运输车辆、泥场、工地的挖掘机等财物,殴打泥场、工地、货场人员,逼迫相关的经营者、司机、承包者向他们交“保护费”。该组织共实施勒索3次、共获得人民币66600元,实施故意毁坏财物6次,实施故意伤害2次、致两人轻伤,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用于购买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奖励组织成员及日常使用。
公判大会上,清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王某军有期徒刑13年,判处该组织的骨干分子宋某传、朱某强有期徒刑10年,判处该组织的康某杰、王某平、梁某平、吴某兴等成员有期徒刑7年至1年6个月不等。同时被公开宣判的还有罪犯黄某、邓某进2名恶势力人员,他们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