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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10-22 浏览次数:1516次
嘉兴中级法院审结首起涉黑案件
关键字:打黑
30人被判刑,二审维持原判
嘉兴在线新闻网 2010年10月22日 02:16:27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审结了一起涉及30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上诉案,裁定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是该院审结的首起涉黑案件。
2005年10月,被告人汪占峰、胡宝波、汪森峰、孙家海等人逐渐在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海宁市一带立足,并招揽了汪金来等闲散人员,形成了以汪占峰为领导、组织者,以胡宝波、汤灯根、汪金来、郑金平等为骨干成员,汪森峰等多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汪占峰为该组织成员安排食宿,集中保管械具,并通过规定“加入组织须经汪占峰同意”、“必须服从汪占峰及其骨干成员的指示、调遣”、“组织成员不得擅自开赌场”等加强对组织成员的管理和控制。被告人汪占峰以在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海宁市一带开设赌场、强入其他赌场干股等形式非法聚敛钱财,以给其组织成员赌场股份、发放工资、生活费的形式维持组织活动。该组织通过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在该地区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海宁法院依法对汪占峰等3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16年6个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裁定维持原判。此举,极大伸张了社会正义,彰显了政法机关打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打压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