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0-12-07 21:37
《足球周刊》专供体坛网 记者田超报道 背景:为了杜绝西班牙国内的假球现象,西班牙《刑法》制订改革法案,假球做法将依法遭到惩治。
当中国足坛的打假扫黑行动在国际范围内也引来众多关注时,西班牙也在为肃清假球的毒瘤而全力以赴,他们选择使用的是司法武器。
从今年12月23日起,伴随西班牙《刑法》改革法案的生效,买通对手操纵比赛结果的做法,将以“特殊行贿罪”的罪名被刑法惩治,犯罪人将因此被判6个月至4年徒刑、1至6年内不得从事与体育比赛相关的任何工作、最高罚金也高达548万欧元之巨。
近几年,尽管西班牙足球和联赛在全球的影响力日益飙升,但不容否认的是,假赌黑的情形也正若隐若现。2006-07赛季,西甲保级大战关键时刻,毕尔巴鄂与莱万特之战、桑坦德和贝蒂斯对决,均传出比赛被收买的消息。日前,西班牙警方某官员也直言“该赛季塞尔塔降级,完全受到了其他保级对手收买己方比赛的影响!”上赛季,西乙球队大力神的主席也涉嫌向对手收买比赛,助本方获胜。不过,在法官调查此案件时,他们却发现自己陷入了死胡同:此行为在《刑法》中并无对应罪名,因而无法用《刑法》惩治涉案人员。
现在,西班牙《刑法》改革法案生效在即,这自然对西班牙足球界的某些不法人士形成了更大的司法震慑。此外,操纵比赛的罪责被写入《刑法》后,也有助于西班牙司法部门打击与操纵比赛密切相关的非法博彩行业。
西班牙用“升级”《刑法》的方式打击足球比赛中假赌黑罪行的思路深得民心,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刑法》“升级”进行得并不彻底,从司法层面讲,它需要打的“补丁”还不少。
首先就是犯罪主体。按《刑法》改革法案的字面规定,出现操纵比赛犯罪时,法官们只能为承担俱乐部法律责任的董事会成员、俱乐部管理者或球队官员定罪。这样一来,同样可能对裁判、球员行贿的黑社会组织就成了漏网之鱼。而且,假若俱乐部主席并不是董事会成员,那么他若下令幕僚收买对手的话,自己也可逃开法官的调查与定罪。要知道,在西班牙职业足球圈里,出任俱乐部主席、但不在董事会担任任何职务的人并非少数。
其次,业余体育运动并未被包括在《刑法》改革法案规定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在西班牙《职业体育运动法》通过前,西班牙丙级足球联赛及更低级别的联赛都还和F1、网球等运动一道,被认定属于“业余体育运动”的范畴,那么在这些赛事中,操纵比赛的人依然不会受到《刑法》惩罚。
“所以,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日前,西班牙体育国务秘书利萨维斯基如是表示。但即便如此,西班牙的做法还是为中国足球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