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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1-07-28 浏览次数:1228次
贩毒又洗钱 合肥庐阳法院庭审一累犯
来源:安徽网
日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远程连线合肥市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凌某某涉贩卖毒品罪、洗钱犯罪案件。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合肥市公安局干警及中国人民银行部分工作人员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凌某某曾因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2020年11月份至2021年4月13日,凌某某为牟取经济利益,又实施贩毒行为,为掩饰贩卖毒品的事实及资金去向,其使用他人注册的3个微信在网络上23次向买毒人员庞某某销售精神药品马来酸咪达唑仑,总含量约为3.75g,通过上述微信收取毒资共计16025元。在此期间,凌某某在2021年3月1日之后通过上述微信14次收取毒资11320元转移至自己名下的光大银行账户等账号,将资金混同后,购买理财产品、固定资产或再转移至其他银行账户等。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追究凌某某刑事责任,且凌某某一人犯数罪,系累犯,应当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罚。
庐阳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依法听取了被告人凌某某及其辩护律师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在庭审过程中,公、检机关干警和银行工作人员认真聆听,为未来侦办相关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阶段。